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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栏目:上海居转户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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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d”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上海大学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上海大学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大学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上海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并填写《年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于9月10日至10月19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上海大学研招办或相关学院。详细专业目录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经学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合格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4.寄(送)报考登记表:请于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上海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7.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理学院、文学院、社会学院、材料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电子材料系)、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经济学院、图情档系。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邮编:44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材料学院(金属材料系)、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邮编:72

  

(3)数码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邮编:00

  

8.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传真:021-

  

上海大学研招办

  

年8月26日

  

中国人民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规定,结合中国人民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是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4.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5.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6.满足所申请学院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参见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完成“双系统报名”

  

拟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含已参加我校各院系自行组织的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学生),须完成“双系统报名”,方视为有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7月20日至9月25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个人详细报名信息,网址:pgs.ruc.edu.cn.

  

(2)209月25日至9月28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安排需根据教育部文件确定后另行公告),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网址:yz.chsi.com.cn/.

  

2.申请人在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人签名确认,于年10月1日前寄送至相应学院。

  

3.我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2015年10月8日前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6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同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4.进入2016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打印《2016年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持此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10月11日,请以届时学院通知为准)。

  

5.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我校于2015年10月中旬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特别说明

  

1.我校在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之前,会对推免生信息进行复核,若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2.推免生接收办法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如本办法所列申请时间及流程有变,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

  

五、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7月

  

北京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现将我校20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学费及奖助政策

  

1.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按三学年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学术型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1万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详见简章(年简章暂未公布,可参考简章)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预计下学期初正式公布方案)。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既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又奖励学业成绩优秀者,且奖助额度和获奖比例将有很大的提高。其中学术型硕士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主要是推荐免试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10%左右,奖励额度为0.8万元/生。

  

二、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类别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请分别查询2014年学术型硕士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博士生专业目录(均暂未公布,预计在8月底公布)。除有特别说明的外,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以及珠海分院外,其他硕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凡接收本科直博生的专业或导师已在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2.有志于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申请人经考查合格,可以被接收为硕博连读生。被接收为硕博连读生的,第一、第二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培养和管理,第二学年末经考核合格的,不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于第三学年直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完成博士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3.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导师)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学制为5年。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型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型博士生奖助待遇。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时间为3年。本科直博生必须在前2年内完成所有硕士生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进行资格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生阶段,完成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经考核认定为不适宜作为博士生培养的予以退学处理。

  

二、申请条件

  

1.品行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4.申请人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或我校补偿名额。学术型名额可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我校应届本科生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外推名额或我校补偿名额;我校应届本科生需获得内推名额,且不能申请补偿名额。补偿名额为竞争性名额,只能用于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学术型研究生,详细说明见附件一。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营员和我校本科生)最晚于9月20日前登陆网上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网上申请系统目前暂未开通,将在2014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后开通,时间预计为8月底。

  

2.寄送书面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各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阅。

  

我校部分学部(院、系)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和材料寄送截止日期有可能会提前,如果提前,我校将在9月上旬在网上申请系统及时公告,请注意查阅。

  

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并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如果教务部门暂时不能盖章,请先将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寄来,复试时再补交教务部门盖章的申请表)

  

(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同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上传pdf或jpg格式版。

  

(3)个人自述1份(见附件,可正反面填写)。须同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并被预录取的营员只需提供第(1)和(2)项材料。

  

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以免耽搁!

  

3.复试与接收

  

学部(院、系)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时间。复试费100元。我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发放《拟接收函》。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经考核拟接收的申请人,不再进行复试。

  

四、其他

  

1.接收为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部(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拟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于月18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般到本科就读院校教务处领取)寄送到接收学部(院、系),逾期不能提供的,将被取消被接收资格。

  

获得本科直博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不必进行硕士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需按照上述要求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需参加我校2014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未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2.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被接收等受理状态,我校将及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3.网上申请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被接收资格。

  

4.获得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6.联系方式。北师大研招办咨询电话:(010),传真:(010).点击此处查询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附件列表:1、补偿名额说明2、个人自述。下载地址:graduate.bnu.edu.cn/ReadNews.aspx?NewsId=

  

复旦大学欢迎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预计能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4.由申请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复旦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申请复旦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2封。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

  

4.英语水平证明1份,如CET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等。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者还可提交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陆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空白申请表和推荐信(统一用A4纸),填妥后连同其他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33;电话:021-、)。

  

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26日(以寄(送)达日期为准)。其中,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化学系、生命科学学院、上海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先进材料实验室、生物医学研究院9个院系,除了与我校其他院系同步(同时)开展推免生招生工作外,还将于9月上旬对特别优秀的申请者开展一次提前复试、录取工作。欲获得上述院系提前录取机会的同学,请将申请材料于207月15日前寄(送)达我校。

  

2.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年10月中旬组织复试。经复试我校拟同意接收者,将寄发《复旦大学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3.我校拟接收并取得所在学校正式推荐资格者,必须按照2009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09年6月中旬由院系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2.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我校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3.接收推免生的院系和学科专业请登陆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考《复旦大学2008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接收人数由院系视申请生源情况在本院系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温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符合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学制:2-2.5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

  

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招办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查阅《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奖助政策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两大体系。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一)助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2、助研津贴:文科2500元/生.年,理工科4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3、困难补助:-5000元/生.次,资助人数为:10-25人/年;

  

4、助管岗位:400元/生.月,学生自助申报,资助比例为:15%;

  

5、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二)奖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奖学金:元/生.年,根据省下发指标执行,获奖比例约为3%左右;

  

2、学业奖学金:针对新入学研究生设置新生奖学金8000―元/生.年,针对二、三年级研究生设置综合奖学金:8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均为:100%;

  

3、专项奖学金:谷超豪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梁助学金:6000元/生.年,陈国同奖学金3000元/生.年;

  

4、科研奖励:根据学校科研政策执行,具体可见研招办网站;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元/生,资助比例为:15%;

  

6、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生,资助比例为:约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未尽事宜请参见《温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请查阅温州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题:yjsb.wzu.edu.cn/zsw/Art/Art_1/Art_1_122.aspx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温州大学研招办电话/传真:0577-,0577-邮箱: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南校区行政楼邮编:

  

2016年江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顺利开展接收推免生工作并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推免生招生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组织实施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组织、考核、审核、咨询、信息公开公示等具体工作。

  

二、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系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药学院、医学院的各专业;

  

(五)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接收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硕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学院根据学校接收推免生相关政策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

  

(二)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公告信息报名、缴费;

  

(三)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四)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管理后台查看下载已报名的推免生相关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五)复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和复试日期见各学院管理办法;

  

(六)学院对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体检表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体检,体检表交申请学院)的推免生在管理后台输入复试成绩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七)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资料下载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学院如有需要申请者纸质材料等,可在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中明确,并注明材料递交方式;

  

(二)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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