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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北京和上海留学生回国落户新政策解读

栏目:留学生落户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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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北京和上海留学生回国落户新政策解读

  

2020年,是中国迎来史上最大左边海归潮右边的第4年,在10年前,大约每7名中国留学生中仅有1人回国。但是,现在人才流动的状况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毕业回国成为留学生的首选。越来越多的留学生选择了回国发展。

  

  

教育部最新数据显示:从1978年到2019年底,出国留学人员中已有447.34万人在海外院校毕业,其中有327.23万人在完成学业后选择回国发展。

  

疫情影响之下,2020年归国求职的留学生人数直接突破80万。作为一名背负百万学费的海归,回国后的落户应该优先考虑。

  

针对留学归国人员落户,很多城市给出了优惠政策!来看下,北京和上海的留学生回国落户2021新政策解读

  

北京

  

很多留学党回国后,首选落户的地方会是首都北京。因为首先,北京能满足大部分留学党国际化的生活需求。

  

其次这里也是文化中心,充满历史感的建筑与摩登现代的CBD交相遥望,当你从故宫城墙内看着CBD的中国尊,无法不被这奇妙的年代交错感震撼。如果你回国后,想留在这座城市,需要做哪些准备呢?

  

  

2020年10月底发布的北京最新留学生落户政策如下(与去年相比无较大变化):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此处划重点):

  

满365天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目前的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即一般情况英国9月课程结束回国了,再回去交毕业论文或者参加毕业典礼的时间均不算)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注意:不要为了不断社保而去找一家单位挂社保。曾有同学出国期间一直在挂靠社保,导致无法办理落户。

  

6.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一旦成功落户北京后,留学生们还可以享受以下福利:

  

·优秀人才最高奖励100万;

  

·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

  

·可购买免税车一辆;

  

·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的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

  

Q&A

  

Q1:关于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如何界定?

  

官方回复:判断是否符合条件的主要依据是留学人员护照所记录的出入境时间。

  

解读:在具体操作中,以课程开始前首次出境开始计算,截止到课程结束后的首次回国,扣除期间假期回国花去的时间,留学生在国外的累计时间多于365天即可(去年只需要待满360天),这个时间可以包括研究生课程所要求的语言课或预科时间、你在其它国家旅行的时间,以及课程结束到拿毕业证之间的时间。

  

Q2:关于“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之内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中“两年”时间如何界定?

  

回国时间参照留学人员本人护照所记录出入境日期为准。

  

时间从回国飞机落地那一天起计算。由于申请时一般存在较长的排队预约时间,所以实际上可申请的期限不足2年。

  

Q3:留学回国人员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能否签三方协议?

  

留学回国人员不分应届和往届,一律没有三方协议,是否为应届,由用人单位界定。

  

Q4:赴港、澳地区学习者,能否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去中国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学习的同学可参照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法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如有更多疑惑大家可自行咨询以下相关机构:

  

||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

  

办理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相关落户手续;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

  

办理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网站入口:);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办理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办理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的就业落户手续。

  

  

上海

  

12月1日,新版《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正式开始实施,有效期到2025年11月30日(2020.12.01-2025.11.30)。

  

新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对比上一版,在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的力度上更大,对500强院校博士生、高精尖人才、企业管理人员等给予落户优待,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不受社保及个税纳税的基数和时间要求直接落户。

  

  

一、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要求微调

  

以下1-4类留学生,缴纳社保和个税6个月,按照上海的平均工资,可以申请落户(本科境外累计学习天数要求从1年增加为2年,硕士不低于半年)

  

第1类:

  

·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博士学位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80天

  

注:其中,境外高水平高校(500强大学)毕业的博士,不需要社保和个税,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第2类:

  

·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硕士

  

·国内非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境外本科+境外硕士

  

第3类:

  

·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第4类:

  

·国内硕士或以上学历+境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者做访问学者1年

  

第5类(交1年社保和个税,按照1.5工资缴纳,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境外本科或境外硕士学位(非高水平大学),本科境外学习不少于2年;硕士境外学习不少于半年(不含大专、HND起点、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形式)。

  

·中外联合培养性质的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境外学历:境外学校录取+在国内校区或分校学习,境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不低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境外高校录取+利用暑假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境外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80%。

  

备注:

  

·国内双一流大学,即国内211.985大学。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即国(境)外世界排名500强院校,可以参考以下4个世界TOP500高校排名,以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英国泰晤士报TimesHigherEducation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WorldReport

  

-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WorldUniversityRankings

  

-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Ranking`s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

  

二、新政策最大调整部分

  

新政策:留学生回国后2年内到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

  

·回国后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

  

·回国后2年内到上海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案规定缴纳社保和个税;

  

·到上海工作后,必须持续在本市工作,不能再到外地工作。

  

(旧政策:留学生回国之后,首份工作地必须在上海)

  

三、新增激励条件

  

1.四类人才直接落户

  

·在国外境外高水平大学、知名科研机构获得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以上职务;

  

·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管的高级管理、技术、科研人员;

  

·经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

  

·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以上四类人员来上海全职工作后,无需缴纳任何社保或者个税,可以直接入户上海。

  

2.两类人才工作半年落户

  

·高新人才(紧急专业人才):“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属于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紧急紧缺专业的人员。

  

·自主创业人员: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上来创业的归国留学生人员。

  

*以上两类人才缴纳6个月社保和个税,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四、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依法纳税

  

·如是分公司、社税都须缴在分公司

  

·不得派遣/代缴/补缴

  

一旦成功落户上海后,留学生们还能享受其他几项福利:

  

·优秀人才可拿最高50万元资助金;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浦东创业者可申请15万元创业资金。

  

  

Q&A

  

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有关政策问答如下:

  

一、对申请单位要求“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怎么计算?

  

答: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则按注册当日外汇牌价换算成人民币,应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二、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交换生能否申请?

  

答: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交换生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满1年的,参照第三条第(一)款第4项进修人员执行。

  

三、关于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1年、2年如何界定?

  

答:是指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实际学习停留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180天、360天、720天,以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时间等综合界定。

  

四、在国内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退学或肄业、赴国(境)外留学的人员能否申请?

  

答:在国内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退学或肄业、赴国(境)外留学并将部分学分转往国(境)外的,需提供学信网相关学籍材料。

  

五、关于回国时间如何界定?

  

答:如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后回国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如回国后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前末次入境时间为准;如留学毕业后在国(境)外工作的,以结束国(境)外工作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六、关于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工作,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如何理解?

  

答:原则上留学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应在回国后24个月内,并持续在本市有关用人单位工作。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等不予认可。

  

七、关于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如何认定?

  

答:一般应在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关职务,并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任职材料。

  

八、关于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如何认定?

  

答:世界500强知名企业以申办系统内名单为准,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的,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任职材料(包含职位、岗位描述、薪酬等信息),并提供公司组织架构图。

  

九、关于“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用人单位如何认定?

  

答:以本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名单为准。

  

十、关于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如何认定?

  

答: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专业以申请人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并与申办系统内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原则上应一致。

  

十一、关于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如何认定?

  

答: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一般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并实际负责企业运营的留学人员。团队核心成员参照公司章程、相关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定,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

  

十二、关于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如何理解?

  

答:留学人员企业实缴注册资金在申请时应已实际到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其中企业负责人实缴部分不低于30%。

  

十三、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怎么认定?

  

答:以实缴到位后认定。

  

十四、如无法提供国(境)外成绩单怎么办?

  

答:可提供国(境)外院校出具的相关凭证替代。

  

十五、外国企业在沪代表处等单位应如何申请?

  

答:外国企业在沪代表处、各国驻沪领事馆等通过具有资质的外事服务单位进行申办。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参照企业落户人员标准由签订合同的单位进行申办,实际工作单位提供相应材料。

  

十六、申请落户过程中如单位或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审核通过后未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导致无法办理应怎么办?

  

答:在提出申请至审核结束前单位或个人信息及有关情况如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中止办理手续,根据需要修改或补充有关信息、材料后再进入审核流程。如由于信息错误或审核结束后因个人等原因未及时办理迁沪落户手续导致无法办理的,需由单位提出撤销申请并于3个月后按规定重新申办。

  

十七、申请落户过程中如有子女出生的,应怎么办?

  

答:如子女在提出申请至审核结束前出生的,申请人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中止办理手续,待子女出生并在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再一并申请子女随迁。

  

十八、在国(境)外通过非全日制形式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能申请吗?

  

答:满足文件规定的学习时间及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

  

补充问答:

  

问:我是大前年开始在英国留学的留学生,因为疫情影响,2020年中断了在境外的学习安排返回国内。学校安排以线上网课形式继续学习,我按要求完成剩余课程学习后拿到了英国学校的学历学位,并且通过了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我知道上海的留学落户政策对于境外学习停留时间是有要求的,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落户条件?

  

答:为切实解决疫情期间广大留学人员所思所虑,回应社会关切和需求,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及各国(地)入境、签证、航班等政策限制的实际情况,疫情期间留学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赴外学习而通过在线方式修读课程,以及因此出现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留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载明的学习时间进行认定。如疫情期间因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作为影响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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