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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档案存放说明

栏目:留学生落户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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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近期咨询毕业档案存放和户口的一些问题的说明:

  

1.留学档案存放

  

存档对象: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已在国(境)院校结束课程的留学人员,均不在我处受理范围)。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我处不予受理。

  

如果以后打算在北京工作,甚至落户北京,还有北京户口的学生来说,到北京的留服中心办理手续会更加方便。

  

如果你不是北京户口,或是不打算在北京工作,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或委托人把档案转入或转出留学生服务中心,不需要亲自到北京办理,自2015年起存档免费。除此,还可以咨询各地的留学分中心,把档案挂靠在各地的分中心。

  

如果你毕业后并没打算立刻出国,则需要先把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因为把档案存放在留服中心,需要提交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学生签证。因此,对于打算先工作或GAP一年的学生,建议先把档案存放在当地人才中心,出国前再把档案转入留服中心。

  

2.留学集体户口

  

为满足出国留学人员在京存放户口的需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2005年4月设立了专门为留学人员服务的集体户口。学生集体户口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1号楼,集体户口名称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学生,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东升派出所管辖。

  

申请将户口临时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出国留学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非北京籍生源;

  

2.本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直接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3.已获得国外高等院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签证;

  

4.户口存放在北京高校的人员。

  

5.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含)之前办理完毕存放手续。

  

相关链接: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各地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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