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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回国落户与优惠政策之:成都、重庆、北京、上海

栏目:留学生落户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2-28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上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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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成都

  

落户条件

  

①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②年龄45周岁及以下。

  

落户福利

  

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成都创业,最高可享受50万元的资助博士学位在成都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最高可享受30万元的资助留学生创业可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给予创业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

  

落户所需资料

  

①《入户申请表》

  

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落户流程

  

①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③准备所需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准迁证

  

③回原籍注销户口,开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婴儿入户除外)

  

④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02重庆

  

本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以及已取得市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的护理人员等一般人才;受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的人员和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等受表彰人才。

  

一、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

  

1、为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以创业带动就业,重庆市每年择优资助一批创业创新项目,以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渝发展。“留创计划”资助分为创业和创新资助两类,每年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项目资助等次及总量。

  

2、创业类资助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资助,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创新类资助分为重点、优秀和启动资助,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和5万元资助。

  

二、留学人员申报创新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回渝工作时间未超过5年(含申报当年)

  

2、申报人创新能力强,有较好培养前景。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保证每年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03北京

  

落户要求

  

①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②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③年龄45周岁(含)以下。

  

④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⑤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⑥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⑦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⑧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对留学生国内就职企业的要求

  

用人单位需要在留学生服务中心备案在京用人单位申报年度接收计划和留学生落户指标注册地在北京市工商总局或注册地在各区工商局的企业,必须是北京市科委认定的高新企业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注册资金在50万及以上

  

落户福利

  

优秀人才最高奖励100万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可购买免税车一辆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的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

  

  

04上海

  

学历要求

  

①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180天。

  

②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③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④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⑤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落户条件

  

1.可直接落户(符合一条即可)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知名科研机构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世界500强名企等担任高管、技术、科研职务。上海市人社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

  

2.有条件落户(符合一条即可)

  

国(境)外高校博士,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国内“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国(境)外高校硕士。国内非“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硕士;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士。

  

3.有条件落户还需满足

  

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不再要求留学生回国第一份工作必须在上海)。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合同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根据政策,缴纳相应社保并满足规定时长。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落户福利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浦东创业者可申请15万元创业资金;优秀人才可领最高50万元资助金符合要求者,每月可领取几千元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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