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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23年度湛江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每人每年350元,10月1日起开始征缴!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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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重要通知!

  

2023年度湛江市城乡居民医保于

  

2022年10月1日起开始征缴!

  

每人每年350元。

  

详细政策请看以下内容

  

一、参保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

  

二、参保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

  

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

  

三、范围和手续

  

参保范围

  

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我市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参保手续

  

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全员参保,由税务部门代征医疗保险费,参保时携带户口簿或湛江市居住证(湛江市外户籍居民的须提供未参加外地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或承诺书、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湛江市开户的银行存折(有个人结算功能、正常使用的有效账户)及复印件,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属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办)办理参保手续,填写参保申请表。

  

已登记参保的家庭,由医保系统默认续保登记。参保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如人员变动、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身份、银行账号、手机号码等变更的,请持户口簿或湛江市居住证、身份变更材料、新的银行存折等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属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办)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参保手续后,应确保扣缴存折余额足额,由税务部门统一发起扣费。税务部门扣费成功的,才是参保缴费成功,可享受缴费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因参保人责任致使扣费不成功的视为未缴费,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因账户余额不足(或扣除账户管理费后余额不足)等参保人责任原因,造成的权益损失由申请参保人负责。参保人可自行到银行、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办)或登录广东税务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和“粤税通”小程序或者拨打电话等方式查询。

  

四、待遇享受

  

(一)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在参保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治疗,起付线2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报销限额300元。

  

(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参保人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等57个病种,可在开展审核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门诊特定病种手续,门特病种不设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含一级以下)分别为60%、70%、80%。

  

(三)住院待遇

  

按医院的类别确定待遇,具体如下:

  

医院级别

  

起付标准(元)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

  

(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

  

100

  

85%

  

20万元

  

二级医疗卫生机构

  

300

  

75%

  

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500

  

65%

  

  

(四)大病保险待遇

  

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大病患者给予进一步保障。

  

1.特困供养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份,大病保险按85%报销,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贫监测对象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份,大病保险按80%报销,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份,大病保险按分段递增的办法报销: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按60%报销;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含8万元)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按70%报销;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按80%报销;10万以上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按85%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万元。

  

(五)儿童重大疾病保障

  

将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纳入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治疗上述重大疾病的限定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补助20%。

  

(六)异地就医待遇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手续或经本市三甲医院或五县(市)人民医院转诊的参保人,到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住院,其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市同级定点医院的待遇标准结算。

  

如您对医保政策及相关业务办理有疑问,可以拨打对应参保地经办机构电话详细咨询。工作日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湛江市医保局

  

赤坎区医保局

  

廉江市医保局

  

霞山区医保局

  

雷州市医保局

  

坡头区医保局

  

吴川市医保局

  

麻章区医保局

  

遂溪县医保局

  

开发区医保办

  

徐闻县医保局

  

湛江市医保中心

  

来源:湛江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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