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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人才新政30条”升级版来了

栏目:最新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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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尖人才”综合资助最高8000万元

  

加大高端人才支持力度。设立市级“一事一议”引才通道,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及团队提供个性化支持,最高给予8000万元综合资助;对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给予100万元、50万元配套资助;对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外专双百计划”专家,给予30万元配套资助;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或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以上,落地我市的项目,经评估认定给予50万元投资支持。

  

博士生工作满4年可提副处级

  

优化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程序,畅通“名校人才直通车”。对于来我市工作意愿强烈,但因名额或专业限制未能引进的国内知名高校毕业生,采取灵活措施,简化程序,帮助联系对接单位。

  

对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市财政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对于表现突出的,博士生工作满4年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硕士生工作满3年可提拔到正科级领导岗位。

  

对企业人员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并顺利取得学位后返回企业工作的,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所需学费的50%奖励给个人。

  

开展“牡丹学者”评选

  

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完善提升市拔尖人才、首席技师、乡村之星、和谐使者、四个一批等市级人才工程遴选机制,开展“牡丹学者”等人才工程评选;对企业引进和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支持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100强工业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市财政按照副高级每人5000元、正高级每人8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新认定国家级创新平台奖励200万元

  

创优做强人才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级、省级,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备案的院士工作站、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留学人员创业创新示范园、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省技师工作站)等,按照国家级、省级,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批准设立的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承建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中科院、“双一流”建设高校等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研发机构且正式运营,由市财政给予500万元奖励;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研发机构且正式运营,由市财政给予300万元奖励。

  

设立不低于10亿元人才科技发展基金

  

整合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扶持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领作用,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逐步构建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人才科技发展基金。加大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可提供最高额度为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大中专以上学历人才零门槛落户

  

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为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人才提供编制保障。为高层次人才在落户、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就医、乘车(机)、景区旅游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

  

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全面放开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专业技能人才、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落户限制。规划建设高端人才家园,打造高层次人才安居精品工程。组建菏泽人才发展集团,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开展人才评估与服务、人才项目落地服务、人才公寓管理等业务。

  

对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专业技能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零门槛落户;人才子女未落户的,可直接在其父母集体户落户,已落户的可直接办理随迁。

  

企业引进人才,财政配套生活补贴

  

我市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可享受生活补贴。具体补助标准为:县区(含市开发区、市高新区)所辖企业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市财政按照县区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补贴,原则上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最高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36个月)。市属国有企业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市财政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36个月)。

  

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核认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三次,已发放两次。2018年符合申请市级补贴85人(其中硕士24人,本科61人),市财政配套补贴28.24万元;2019年共318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64人,本科253人),市财政配套补贴255.75万元;2020年621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86人,本科533人),市财政预算补贴703.42万元。

  

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享购房补贴

  

根据菏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住建局已实施在菏工作博士、硕士购房补贴两年,共审核通过164人。购房补贴对象是在我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补贴5万元、3万元。

  

高层次人才就医个人“零负担”

  

国家、省、市级等6类高层次人才,都可以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医保政策。国家、省级第一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终生享受我市医保服务全免费待遇;省级第二层次人才工程及以下、市级高层次人才、知名高校毕业生有管理期限的,在管理期限内享受我市医保服务全免费待遇;无管理期限的,3年内享受我市医保服务全免费待遇。

  

我市实行高层次人才医保服务专员制度,设立服务热线,实行24小时“一对一”医保服务。

  

我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全免费政策服务范围广泛。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费用、门诊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全额报销,不设起付线,不设封顶线,可选择市内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院或转诊医院就诊,对所有高层次人才就医实行预约就诊、医保专员陪同、医疗专家诊疗的医保绿色通道服务。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已有433人次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障全报销待遇,实现了个人零负担。

  

高层次人才执行公积金贷款最高标准

  

根据《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修订版)文件精神和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来菏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制定了优惠政策。

  

一是缩短公积金缴存时限。在申请人就业且所在工作单位为其开户并正常缴存1个月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原政策“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限制。二是适当放宽贷款额度。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不与个人缴存余额及缴存月数挂钩,按规定比例交纳首付款后(不含车位、附属用房等款项),可执行菏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标准(单身或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3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但最终贷款额度仍受个人还贷能力及住房交易价格等因素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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