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上海
留学生上海落户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8321065021

当前位置:政策资讯 > 最新资讯 > 户口业务告知书

户口业务告知书

栏目:最新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7-09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上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户口业务告知书

  

户口迁移类

  

?

  

落户本市城镇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一)

  

???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

  

注:(1)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①属商品住房、自建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②属单位分配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单位的购房、分房、租赁合同(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③属租赁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④属迁入亲友住房(亲友户口不在该住房)的,提供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⑤属迁入本市亲友户内的,提供户主(房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投靠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

  

(2)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3)房屋有多名共有人的,需提交共有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4)虚拟地址、违规违章建房、正在建设中的住房以及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住宅用途的房产不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网上大厅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

  

?

  

落户本市城镇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二)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注:

  

(1)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①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提供单位的录用通知书或录用文件;②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③在本市投资、经商人员,提供企业(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3)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市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参照第(一)条所需材料办理,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迁入单位集体户;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口或不予接收的,可迁入社区集体户。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网上大厅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

  

?

  

??????????????????????????????????????????????

  

落户本市城镇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三)

  

引进的各类人才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人才证明材料。

  

注:

  

(1)人才证明材料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的学历证书);②中专院校毕业证;③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证;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⑥由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认定文件或证书。

  

(2)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3)引进的各类人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参照第(一)条所需材料办理,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迁入单位集体户;无用人单位的,可迁入社区集体户。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网上大厅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

  

?

  

落户本市城镇的条件和所需材料(四)

  

市外人员可申请投靠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入户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投靠本市配偶的,提供结婚证;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注: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①居民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③DNA亲子鉴定;④公证证明;⑤公安派出所证明;⑥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网上大厅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

  

?

  

落户本市农村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一)

  

本人实际已回原籍农村居住且在原籍农村拥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本人持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证件之一)的居民,可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本市原籍乡村地区。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房屋权属证明;

  

4.在原籍地迁出的户籍档案资料(由迁入地派出所负责核实出具,不需申请人提交);

  

5.未成年子女随迁时,需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通过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明确关系的免提交)。

  

注:

  

1.未满16周岁的,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的房屋权属证明包括以下之一材料:(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2)《房屋所有权证》;(3)《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4)《不动产权证》;(5)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包括下列之一材料:(1)居民户口簿;(2)出生医学证明;(3)DNA亲子鉴定;(4)公证证明;(5)公安派出所证明;(6)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

  

4.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

  

审批时限: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完结,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其中,派出所的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分县局的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

  

落户本市农村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二)

  

广西籍农村居民在我市农村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本市原籍乡村地区。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本人的房屋权属证明;

  

4.未成年子女随迁时,需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通过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明确关系的免提交)。

  

注:

  

1.未满16周岁的,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的房屋权属证明包括以下之一材料:(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2)《房屋所有权证》;(3)《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4)《不动产权证》;(5)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包括下列之一材料:(1)居民户口簿;(2)出生医学证明;(3)DNA亲子鉴定;(4)公证证明;????????????????????(5)公安派出所证明;(6)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

  

4.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完结,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其中,派出所的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分县局的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

  

落户本市农村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三)

  

广西籍农村居民以结婚为由迁往广西区内农村地区,离婚后实际已返回原籍地居住,本人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落户的。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4.在原籍地以婚迁为由迁出的户籍档案材料(由迁入地派出所负责核实出具,不需申请人提交)。

  

?5.未成年子女随迁时,需提交《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通过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明确关系的免提交)。

  

注:

  

1.未满16周岁的,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的房屋权属证明包括以下之一材料:(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2)《房屋所有权证》;(3)《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4)《不动产权证》;(5)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包括下列之一材料:(1)居民户口簿;(2)出生医学证明;(3)DNA亲子鉴定;?(4)公证证明;??????????????????????????????????????????????????????????????????(5)公安派出所证明;(6)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

  

4.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完结,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其中,派出所的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分县局的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

  

落户本市农村的条件和所需材料(四)

  

夫妻双方实际共同居住在本市农村且一方为本市农村户口的,夫妻另一方可申请投靠迁入本市农村落户,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夫妻双方的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子女居民户口簿和《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通过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明确关系的免提交)。

  

注:

  

1.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包括下列之一材料:(1)居民户口簿;(2)出生医学证明;(3)DNA亲子鉴定;(4)公证证明;(5)公安派出所证明;(6)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

  

2.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①实行审批后置,当场审批完结;②派出所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后置的户口审批工作。

  

?

  

落户本市农村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五)

  

广西农村籍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因未落实工作单位申请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回原籍落户的。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毕业证或结业证或退学、肄业证明;

  

4.申请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

  

5.迁出地为外省且未开通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的,需提交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

  

注:

  

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

  

落户本市农村的条件和所需材料(六)

  

已毕业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在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毕业证;

  

4.在原籍地迁出的户籍档案材料(由迁入地派出所负责核实出具,不需申请人提交)

  

注: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当场办结。

  

?

  

落户本市农村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七)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农村地区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通过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明确父母子女关系的免提交)。

  

4.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

  

注:

  

1.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包括下列之一材料:(1)居民户口簿;(2)出生医学证明;(3)DNA亲子鉴定;(4)公证证明;??????????????????????????????????(5)公安派出所证明;(6)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非婚生育迁随父亲的,须提交DNA亲子鉴定。???????????????????????????????????????????????????????????3.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①实行审批后置,当场审批完结;②派出所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后置的户口审批工作。

  

?

  

?

  

市内迁移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一)

  

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市内配偶户口所在地。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网上大厅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

  

?

  

市内迁移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二)

  

因住房调整(包括合法购买、赠与、继承、自建房屋及单位分房)需将户口迁入市内房屋所在地。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迁入地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权属证明;

  

注:

  

(1)房屋有多名共有人的,需在户口迁移申请表上。

  

(2)房屋权属证明

  

1.属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的:①房屋所有权证;②不动产权证;③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

  

2.属自建房的:①房屋所有权证;②不动产权证;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④集体土地使用权证;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⑥建房开工证;⑦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⑧有关部门(城建、规划、国土、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等)签发的准建证明;⑨村(居)委会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3.属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单位住房的:①房屋所有权证;②不动产权证;③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协议或单位分房证明。

  

4.属购买二手房、拍卖房屋的:①房屋所有权证;②不动产权证;

  

?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网上大厅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

  

?

  

市内迁移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三)

  

因投靠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需将户口迁入本市亲属所在地。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入户人、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

  

注:

  

(1)未成年子女随其父或母一方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的,可凭申请人在《户口迁移申请表》中填报的声明来认定申请人婚姻状况,凭监护人的签名来认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身份情况。

  

(2)父母双方与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同一户的,监护人签名栏由父母双方签名。父或母一方与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同一户,另一方不在同一户的,监护人签名栏由同户的父或母签名。?

  

(3)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要求投靠父或母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的,监护人签名栏由父母双方签名。申请人离婚,如一方拒不同意签名或下落不明的,由申请人提交离婚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书),其未成年子女可随离婚证明材料确定的抚养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监护人签名栏由抚养人签名。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网上大厅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

  

?

  

市内迁移的条件和所需材料(四)

  

因工作需要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市内)。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工作单位同意接收证明或者在户口迁移表上签字盖章;

  

注:经接收单位同意,直系亲属可投靠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网上大厅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

  

?

  

市内迁移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五)

  

投靠本市亲属朋友的(市内)。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入户人、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迁入地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属证明;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网上大厅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

  

?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入、毕业迁入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跨省通办和区内户口迁移不提供);????????????????????????????????????????????????

  

4.学校录取通知书,或毕业证或结业证或退学、肄业证明;

  

5.毕业迁入的需要提供入户地址证明材料(迁入原居民户口簿户内及落户社区集体户的不需提供)?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

  

?

  

院校毕业迁出

  

大、中专院校毕业(肄业)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往工作单位。

  

所需材料:

  

1.毕业学生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2.毕业学生的居民身份证;

  

3.毕业(肄业)证或退学、转学证明;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

  

?

  

院校录取迁出

  

大、中专院校录取将户口迁往学校。

  

所需材料:

  

1.入学学生的居民户口簿;

  

2.入学学生的居民身份证;

  

3.学校录取通知书。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

  

?

  

准迁迁出

  

亲属投靠、调动、聘用、随军、搬迁、人才引进等户口迁出区外。

  

所需材料: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2.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

  

3.准予迁入证明;

  

4.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户主迁出的,户主和户内成年人共同协商,填写《变更户主和户内成员关系申请表》。

  

审批时限:现场受理当场办结。

  

??

  

?

  

分户类

  

?

  

本人已年满十八周岁(含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相对独立居住、生活空间,因结婚、分家等原因申请分户的,经户主同意,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办理分户。

  

所需材料:

  

(1)分户申请人员、原户主填报《户口分户申请表》;

  

(2)分户申请人员、原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

  

注:

  

(1)下列情形之一的分户登记申请不予受理:①夫妻之间的分户申请;②在独立成套住宅内共同生活的分户申请;③居住在违法建造的房屋的分户申请;④落户在虚拟地址的分户申请。

  

(2)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3)所有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需完全一致。

  

(4)如证件、证明上信息有误,请到发证机关更正后,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5)随分户的,提供分户人员身份证。

  

?

  

受理方式:①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受理;

  

②南宁市公安局智能户政服务大厅。

  

审批时限:受理7个工作日办结。

  

?

  

户籍项目变更类

  

一、主项目变更

  

(一)出生日期变更更正,所需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3.出生日期差错证明材料。

  

注:出生日期差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之一材料:(1)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2)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迁移证等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的,提交迁移证等证件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原始凭证;(3)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出生日期出现错误的,提交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函。

  

(二)姓名变更更正,所需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申请表》(未满18周岁的由亲生父母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注:(1)出家或还俗文件(仅限出家或者还俗人员提交);

  

(2)亲生父母的居民身份证(仅限未满18周岁人员变更姓名提交)。

  

?

  

(三)民族成分变更,应提交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申请表》(未满18周岁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书;?

  

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非主要项目变更(如: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等):

  

1.《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申请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能证明需变更项目内容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如:结婚证、离婚证、毕业证等。

  

?

  

?

  

?

  

?

  

?

  

出生登记类

  

出生登记所需材料:

  

1.公民申报出生登记申请表(在派出所领取或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南宁警方”i微警公众版”户政服务模块下载);

  

2.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3.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4.出生材料。

  

5.婴儿父母民族成份不一致的还需提交:

  

(1)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6.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或者一方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一方为外国人,申请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落户的还需提交:(1)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2)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3)父母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或者作为外国公民的身份证件。

  

7.父母双方户口均为高校集体户,申请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落户的还需提交:(1)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2)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3)父母双方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8.父母双方均为军人,申请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落户的还需提交:(1)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2)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3)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或军官证。

  

注意事项:

  

1.出生材料包括以下之一材料:(1)父母婚姻内在国内生育的婴儿随父或随母落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国内非婚生育婴儿随母落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3)国内非婚生育婴儿随父落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4)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的,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加盖具备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件。?

  

2.在家中出生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后再办理出生登记。??

  

3.父母民族成份不一致的,还需父母双方到申报地派出所当场填报确认《民族成份申请书》。?????

  

4.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5.所有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需完全一致。

  

6.如证件、证明上信息有误,请到发证机关更正后,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如证件、证明上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

  

福利机构收养弃婴(儿童)入户事项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市(县)民政局办理弃婴(儿童)入户报告(经市(县)人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2.福利机构办理弃婴(儿童)入户的报告;

  

????3.市(县)民政局出具的《弃婴、孤儿、迷路儿童入院审批表》;

  

4.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注:①受理地派出所需采集此类人员生物检材,检测DNA并将DNA数据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排除被拐卖(盗、抢)情形,捡拾地派出所在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时已采集生物检材检测DNA的,不需重复采集。

  

②10周岁以上人员需采集人像信息进行人像比对排除重复户口。

  

公民收养入户事项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3.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

  

4.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5.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户籍证明。

  

?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