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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安排

栏目:最新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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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毕业论文、毕业审核及学位评审等工作,现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考试工作:

  

1.本学期毕业班的上课时间一律到第9周(4月27日)结束;

  

2.毕业班考试时间在第10周(5月2日-5月4日)进行;

  

3.第11周(5月7日-5月11日)为未通过相关课程考核的应届毕业生安排毕业清考。毕业班学生因最后一学期修读的课程不及格或缺考而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当年作结业处理。(离校后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及清考工作请参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4.2017届结业生未通过课程的考核工作也安排在第11周(5月7日-5月12日)进行。

  

5.请各院(系、部)在第12周周五(5月18日)之前将毕业班各科考试成绩及清考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论文撰写、指导、修改、查重等工作在第9周周六(4月28日)之前完成。论文的撰写请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相关细则》执行;要求对全体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查重工作通知另发;

  

2.论文评阅在第10周周五(5月4日)之前完成,论文评阅工作请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及相关附则》执行;

  

3.学校将抽取部分论文送校内外专家评审。本年度拟抽取3%-5%的毕业生论文外送盲审,盲审工作安排在第10周、11周(5月2日-5月11日)进行,通知另发;

  

4.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第12周、13周(5月14日-5月25日)进行。要求撰写论文的本科生均参与毕业论文答辩,请院系下载并填写《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装订进论文;同时请院系于第10周周五(5月4日)之前将答辩的时间、地点,及答辩安排报送教务处;

  

5.论文装订工作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相关细则》执行,要求进行胶装,避免采用订书机装订;

  

6.本年度将评选优秀论文,并选取部分优秀论文收录入《优秀本科毕业论文集》。优秀论文的评选采用院系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通知另发;

  

7.对本院(系)毕业生的论文撰写、指导与评阅、答辩工作进行总结,并下载填写“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小结表”,由教学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加盖本院(系)行政章,报教务科(时间节点见下文);

  

8.下载并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汇总表”,加盖本院(系)行政章,报教务科(时间节点见下文)。

  

*上述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教师”下载

  

三、毕业审核:

  

1.在第13周周五(5月25日)之前,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各专业学生(含去年结业转今年毕业的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并填写本院(系)的“2018届毕业生预审表”(预计于5月初以邮件形式下发),由审核人、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名,加盖本院(系)行政章,报教务科;

  

2.如本院(系)2018届有需要结业的学生,则需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结业情况审查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教师专区),教学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加盖本院(系)行政章,第14周周四(5月31日)前报教务科;

  

3.如本院(系)有2017届结业学生,现需申请2018年毕业或取得学位,需学生本人下载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结业学生转毕业申请表”、“上海外国语大学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后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专区),提交本院(系)审查,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本院(系)行政章,第14周周四(5月31日)前报教务科。

  

四、学位评审:

  

1.各院(系)按照《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规定》,对毕业生获取学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未完成教学计划修读要求者,平均绩点低于2.0,受行政拘留处罚或有刑事犯罪记录者,受学校两次及以上行政处分者,受留校察看处分且未解除者,均不能获得学位);

  

2.各院(系)在第14周周四(5月31日)之前召开学位评审会;

  

3.各院(系)下载并填写本院(系)“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申报书”,“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学士学位不获得者名单”(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教师专区,勿遗漏今年获取学士学位的往届结业生),打印后由本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加盖本院(系)行政章,第14周周四(5月31日)前报教务科;

  

4.校学位评审会于第15周或第16周(6月4日-6月15日)召开。

  

五、院(系)材料汇总报送

  

1.各院(系)在第13周周五(5月25日)之前,向教务处教务科报送“2018届毕业生预审表”;

  

2.各院(系)在第14周周四(5月31日)之前,向教务处教务科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1)“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申报书”,“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和“学士学位不获得者名单”;

  

(2)“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结业情况审查表”(如有);

  

(3)“上海外国语大学结业学生转毕业申请表”(如有)。

  

六、毕业生成绩单和论文信息存档工作

  

各院(系)在毕业生离校前为每位毕业生打印三份书面成绩单,由学生本人确认并签名,至教务处加盖成绩证明专用章,一份存于学生档案袋内,一份交由学生本人,一份交教务科。如大四学生因赴外校交流学习而导致成绩记录暂时不完整者,在取得成绩后第一时间打印。

  

各院(系)在第17周周五(6月22日)之前向教务科递交本院(系)“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小结表”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汇总表”。

  

七、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毕业生离校工作0

  

从第16周周一(6月11日)至学生离校日期间的事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并另行通知。

  

八、请各院(系、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各项工作,不可提前或推延,谢谢配合。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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