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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经常有人拿着“父母投靠子女”的政策去问,得到的答复却是“上海没有这个通道”,然后陷入困惑。网上的说法之所以自相矛盾,是因为混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群体。 现行规则下,外地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只对特定历史群体开放。 这项政策的全称指向的是上海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投靠子女,核心解决的是支内、知青等人员的返沪问题。它并非面向所有在上海落户子女的外地父母,与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等方式落户上海的“新上海人”的父母,没有任何关系。理解这个前置条件,才能看懂下面三类被允许的情况。 三类可以投靠的情况 第一类针对夫妻双方都是上海外迁人员。他们可以同时或先后落户在任何一个子女的上海户口所在地。如果膝下无子女,落户地点可以放宽到本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处,或者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形:外省市没有子女,而上海这边的子女因为入伍、出国、判刑等原因户口被注销了,老人同样可以落在上海的父母或兄弟姐妹处。 第二类更复杂一些,针对的是夫妻中只有一方是外迁人员,且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十年。这里出现了一个关键的隐性门槛——外省市配偶的婚姻年限。满足十年以上的,两人可以同时或先后落在子女处。如果没有子女,就要看那位外迁一方是否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的,可以落在父母或兄弟姐妹处;不享受的,则必须落在自己名下上海的合法住所里。此外还规定了两种身后事:外迁的支内、知青去世后,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落在子女处;若去世的是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的上海原籍人员,未再婚且外省市无子女的配偶,也能落在子女处。 第三类最简单,也最容易被忽略。单身的外迁老人,一辈子没生育也没领养过子女,返沪时可以落在父母、兄弟姐妹处,或者本人及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到这里,三类通道已经很清楚了。 这三条通道的存在,容易让人产生一个误会:是不是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上海开了口子?并没有。 对于从来没有取得过上海户籍的外省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这条路不存在。有人会问,那如果是通过居转户或人才引进拿到上海户口的人,他们的父母怎么办?目前的户籍迁移框架里,并没有对应的投靠路径。遇到这类情况,专业人士一般会先核实老人是否持有过上海户籍——哪怕是很久以前迁出的——因为这决定了问题有没有探讨的基础。凡图落户咨询在处理大量咨询后发现,大量家庭在第一步“身份定性”上就走错了方向,误以为自己符合投靠条件。 与其在不存在的通道上耗费精力,不如先把身份属性核对清楚。上海落户发展到今天,规则的颗粒度已经非常细了,而投靠类政策里的历史遗留色彩,尤其需要仔细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