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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指南(非落户上海)

栏目:最新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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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南(非落户上海)

  

  

  

【注意】本指南不包含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申请落户上海办理报到证的情况。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申请落户上海,须先递交申请材料,待获得审批后,凭《左边落户通右边知》打印报到证,详见《申请上海户籍获准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的通知》(左边公众号右边菜单“手续政策”——“手续流程”)。

  

  

目录:

  

一、什么是就业报到证

  

二、报到证的办理途径

  

三、报到证的办理期限

  

四、各类报到证的办理条件

  

五、首次办理报到证的流程

  

六、改派报到证的流程

  

七、报到证内容错误更改流程

  

八、报到证遗失补办和《报到证已打印证明》办理流程

  

九、注意事项

  

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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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也叫派遣证,下同),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

  

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是毕业生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的凭证之一;是学校投递毕业生档案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毕业生干部身份的证明,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毕业生的重要证明。

  

报到证的抬头有三种:就业单位、生源地主管单位、档案托管单位。

  

【三方协议】是派遣到就业单位的唯一依据。要求报到证抬头为就业单位的,必须与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上海单位须有信息登记号)。

  

报到证有上下两联:上联为彩色,学生自己持有,去单位报到用;下联为白色(又称《就业通知书》),应交给学院辅导员放在学生档案中。

  

  

结业生也发放报到证,报到证上备注“结业”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结业之后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生,其报到证上仍按离校时间标为结业。例如,2020届7月结业的学生在2021年1月拿到毕业证书,虽然本校发证时间为2021年1月(非毕业时间),但该生不属于2021届毕业生,系统仍显示为2020届结业;并且,在应届生落户上海以及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聘的流程中,也按2020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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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的办理途径

  

  

报到证一般有学校批量办理发放个人办理两种途径。

  

一般情况下,每年5月左右将有一次学校批量办理(含基本所有本科生、当时已签约外地单位的研究生以及上海生源签约本地单位的毕业生);另外,应届生落户上海的第一批结果出来后将有一次学校批量办理,具体以当年的安排和通知为准。

  

所有学校批量办理的报到证,将由各学院发放给学生个人。

  

未在批量发放范围内的,以及需要改派、补办报到证等情况,都需要学生个人办理。

  

春季毕业生(1月毕业)一般于当年3月左右可以开始申请个人办理报到证(具体以每年通知为准);秋季毕业生(6月、7月毕业)一般于当年6月左右开始可以申请个人办理报到证(具体以每年通知为准)。

  

个人办理(或改派)报到证需要三个步骤:

  

第一步是校内申请手续,学生须到徐汇校区大学生俱乐部办事大厅办理《报到证打印申请表》。

  

第二步是带所有相关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现场打印报到证(冠生园路401号)。

  

第三步是将报到证下联(《就业通知书》)交给学院辅导员放入个人档案后寄出;档案已经寄出的,将报到证下联交给档案保管单位。

  

由于每类报到证、每个步骤的相关要求及材料不尽相同,请参考下文每类报到证办理流程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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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的办理期限

  

1.上海生源学生(原家庭户籍在上海),毕业后未就业或选择灵活就业的,暂无报到证,毕业2年内通过三方协议与就业单位签约(上海单位要有信息登记号),可以办理抬头为就业单位的报到证。

  

2.上海生源学生,毕业后选择合同就业的,暂无报到证,毕业1年内通过三方协议签约(上海单位需有信息登记号),可以办理抬头为就业单位的报到证。

  

3.非上海生源学生,毕业后未就业(待就业)或灵活就业,未办理报到证或报到证抬头为生源地主管单位的,毕业2年内通过三方协议与非上海市的单位签约,仍可以办理(或改派)抬头为就业单位的报到证。同时,非上海生源学生,毕业后未就业(待就业)或选择灵活就业,也可以申请抬头为生源地主管单位的报到证,将档案转回原籍。

  

4.已经签订过三方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如需要毁约重签和改派报到证,必须在毕业1年内办理。

  

5.毕业后如遇报到证(上联或下联)遗失的情况,毕业2年内可以申请补办,毕业2年后无法补办,只能办理《报到证已打印证明》。具体见下文。

  

6.各类报到证都需在毕业2年内办理,因特殊原因,毕业2年后才首次办理报到证的,需要出具《档案在校证明》(学院出具并盖章、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注】:生源地一般指大学入学前原家庭户籍所在地。如原籍非上海的学生毕业前随家庭将户籍转到上海,需要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学院辅导员修改生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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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报到证的办理条件(按抬头分类)

  

  

报到证抬头一般有三种:就业单位、生源地主管单位、档案托管单位。

  

请同学们先根据情况判别自己是否可以办理报到证,可以办理哪种报到证。

  

1.报到证抬头为就业单位的情况

  

(1)非定向毕业生与非上海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办理

  

(2)上海生源毕业生(原家庭户籍在上海)签约上海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有信息登记号),可以办理

  

(3)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原家庭户籍不在上海)与上海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待落户申请通过、从单位领取《左边落户通右边知》后,才可以办理(落户审批前不打印报到证)。(注:部分博士后进站申请落户上海的毕业生,不通过应届生落户途径,只能办理抬头为生源地主管单位的报到证,详见下文)

  

(4)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本科生,与原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办理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培养的研究生,与生源地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办理(须先通过校就业中心办理报备手续)

  

报到证抬头的单位名称都以【三方协议】上的甲方单位名称、甲方公章为准。劳动合同、灵活就业等材料不能作为派遣报到证的依据,如需报到证抬头为就业单位,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否则都需要转回生源地。

  

2.报到证抬头为生源地主管单位的情况

  

生源地主管单位一般为原家庭户籍所在地的人力与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局或其他相关单位。学生毕业后落户回原籍,当地派出所一般需要抬头为生源地主管单位的报到证作为凭证。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学生系统填报的生源地和教育部发布的各地生源地主管单位名单进行匹配,但由于各地行政区划和单位设置时常变动,请学生与当地人社局确认生源地主管部门名称与档案寄送地址,并反馈给学院辅导员,以便寄送档案。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各地生源地主管单位信息表

  

(1)非上海生源的本科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的,一般在学校批量办理报到证时,抬头默认为生源地主管单位的,待落实毕业去向后可以申请改派(改派流程见下文)。

  

(2)非上海生源本科生在上海就业的,一般在学校批量办理报到证时,抬头默认为生源地主管单位(抬头为上海单位的报到证,需取得左边落户通右边知才可以打印)。与上海单位(须有信息登记号)签订三方协议的,可以领取《进沪就业通知单》,用于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材料(领取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至年末,具体待通知)。

  

非上海生源本科毕业生如申请上海市户籍,请将原报到证上下联交到校就业中心撤销,撤销后方可以申请落户。待拿到单位下发的《左边落户通右边知》后,可以申请办理抬头为就业单位的报到证。

  

(3)非上海生源的研究生与上海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但不申请上海户籍(或申请落户未通过)的毕业生,应填写《毕业生要求户籍档案转回生源地申请表》,可以办理:A.抬头为生源地主管单位的报到证;B.进沪就业通知单,用于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材料(领取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至年末,具体待通知);C.户口迁移通知单,可将户口转回生源地。

  

(4)选择合同就业的毕业生: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未签订三方协议),或与上海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而无信息登记号的,都属于“合同就业”,报到证抬头为生源地主管单位。

  

(5)毕业选择出国出境的本科生与研究生,应在毕业环节及时办理抬头为生源地的报到证,同时将户籍、档案转回原籍。按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毕业生从境外求学毕业归来,如申请落户上海(或其他就业城市),户口必须从原籍迁入,无法从学校集体户口迁入。另外应注意,若出境学生毕业时未及时办理户档关系,2年后归国补办的,无论以任何形式就业,报到证抬头都仍为原籍,户档关系仍须先转回生源地。按派出所及学校相关规定,毕业后无故未从学校迁出户口的,无法办理户籍证明、身份证补办等手续。因此,出国出境学生应在毕业环节及时办理户籍档案转出,无故延宕不办可能造成未来不必要的困难,请同学们知悉。

  

(6)毕业生与上海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申请博士后进站及落户上海,如不通过应届毕业生打分落户,而通过上海市博士后办公室的渠道办理,应填写《博士后进站要求报到证回原籍申请表》,先办理抬头为生源地的报到证(档案仍派遣到就业单位),之后根据单位安排落户。毕业生签约外地单位的博士后进站的,不按本办法,报到证抬头仍为单位名称。

  

(7)毕业生与外地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因单位无法解决户籍档案或其他原因,要求户籍档案回原籍的学生,需要公司出具《不解决户籍档案的说明》或《同意该生户籍档案不迁入公司的说明》,可以办理抬头为生源地的报到证。

  

3.报到证抬头为档案托管单位的情况

  

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因单位没有接收档案资质等原因,委托第三方(即托管单位)代为管理。

  

如果托管单位要求报到证抬头必须为托管单位名称,需要在就业协议书甲方处加盖托管单位公章,报到证抬头可以改为该托管单位。

  

如果托管单位不对报到证抬头作要求,可以使用抬头为就业单位的报到证,也不必在三方协议上加盖托管单位公章。

  

4.暂不发放报到证的情况

  

(1)上海生源学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或者与上海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但缺少信息登记号的,暂无报到证。无报到证的上海生源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全部页复印件,辅导员放入档案,档案寄送到上海各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学生毕业2年内签订三方协议的,仍可以办理抬头为就业单位的报到证。

  

(2)毕业研究生未就业、或选择灵活就业的,暂不批量打印报到证。学生可以选择后续申请回生源地的报到证,或者待签订三方协议后申请抬头为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毕业2年内)。

  

(3)参加上海市项目就业的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应征入伍。待项目结束,落实就业单位或申请回生源地后(参考上文分类),可以办理报到证。

  

5.无报到证的情况

  

(1)升学性质为全日制的毕业生

  

(2)定向委培的毕业研究生

  

(3)港澳台地区学生一般不涉及派遣档案,无需办理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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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首次办理报到证的流程(非落户上海)

  

办理前,学生可登录上海市就业创业网(在“个人信息管理”菜单查询自己的报到证打印状态。

  

  

【注意】:非上海生源的本科毕业生毕业时状态为待就业或签约上海单位的,默认由学院发放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如申请落户上海,需要将报到证交到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撤销。状态为待就业或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毕业2年内签约非上海公司,可以办理或改派抬头为单位的报到证,改派流程见后文。

  

各类报到证都需在毕业2年内办理,因特殊原因,毕业2年后才首次办理报到证的,需要出具《档案在校证明》(学院出具并盖章、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1.申请报到证抬头为就业单位、档案托管单位

  

(1)首先完成三方协议签约,网上录入去向,并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毕业生签约手续完全指南》,左边公众号右边菜单“手续政策”—“手续流程”)一般报到证抬头应与就业单位公章名称完全一致,如抬头要求为托管单位,必须在三方协议上加盖托管单位的公章。

  

(2)校就业指导中心手续:

  

学生携带三方协议原件(粉色联)到徐汇校区大学生俱乐部办事大厅(从第四食堂北边通道进入)就业窗口,现场办理《报到证打印申请表》。校内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受理时间地点见文末)

  

(3)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手续:

  

携带相关所有材料到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前台(冠生园路401号),现场申请打印报到证。(受理时间地点见文末)

  

【携带材料清单】:身份证、三方协议原件(需留其中粉色联给前台备案)、《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博士或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答辩决议书(或者持复印件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用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领取到报到证上下两联后,请务必将白色的下联(《就业通知书》)交给辅导员放在档案中寄出;档案已经寄出的,将报到证下联交给档案保管单位。

  

2.申请报到证抬头为生源地主管单位

  

(1)首先参考《全国各省市区生源地主管部门一览表》(点击阅读原文)找到所属的生源地主管单位,并与当地人社部门联系,确认生源地主管单位名称。

  

(2)填写《毕业生要求户籍档案转回生源地申请表》或《博士后进站落户要求报到证回原籍申请表》,打印后手写签名,请辅导员签字。

  

【特殊情况】如已经签约外地单位,但要求回原籍的,需另外提供《单位不解决户籍档案的说明》或《同意该生户籍档案不迁入公司的说明》(无格式要求,须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3)校就业指导中心手续:

  

携带上述材料到徐汇校区大学生俱乐部办事大厅(从第四食堂北边通道进入)就业窗口,现场办理《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受理时间地点见文末)

  

(4)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手续:

  

携带相关所有材料到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前台(冠生园路401号),现场申请打印报到证。(受理时间地点见文末)

  

【携带材料清单】:身份证、《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单位不解决户籍档案证明》(未签约的不用)、博士或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答辩决议书(或者持复印件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用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领取到报到证上下两联后,请务必将白色的下联(《就业通知书》)交给辅导员放在档案中寄出;档案已经寄出的,将报到证下联交给档案保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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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派报到证的具体流程

  

改派报到证是指原先已经办理过报到证,因故需要修改报到证的抬头。

  

注意:已签订三方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改派报到证期限为毕业1年内。毕业后一直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如已打印抬头为生源地的报到证,毕业2年内与非上海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可以改派到就业单位。

  

1.报到证抬头改为就业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

  

(1)首先完成三方协议签约,网上录入去向,并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毕业生签约手续完全指南》,左边公众号右边菜单“手续政策”—“手续流程”)一般报到证抬头应与就业单位公章名称一直,如抬头要求为托管单位,须确认三方协议上加盖托管单位公章。

  

(2)校内申请手续:

  

学生须携带身份证、三方协议原件(粉色联)、原报到证(上下两联)到徐汇校区大学生俱乐部办事大厅(从第四食堂北边通道进入)就业窗口,现场办理《报到证打印申请表》。校内申请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受理时间地点见文末)

  

A.原报到证的下联如果在学院保管的档案中,可以联系辅导员取出;如果下联已经随档案寄出,应在大厅前台办理时说明。

  

B.如原报到证的抬头为原就业单位,现需要改派到另一单位,应携带好《解约证明》原件(含公司公章)。若之前办理校内重领协议书手续时将原件交到就业指导中心的,可以到大学生俱乐部办事大厅找回(一般学校只保留复印件)。

  

C.如要求报到证抬头为档案托管单位,须确认三方协议上加盖托管单位公章,并在办理时说明。

  

(3)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手续:

  

携带相关所有材料到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前台(冠生园路401号),现场申请打印报到证。(受理时间地点见文末)

  

【携带材料清单】:身份证、原报到证(上下两联)、三方协议原件(需留其中粉色联给前台备案)、《报到证打印申请表》、《解约证明》原件(无解约的不用)、博士或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答辩决议书(或者持复印件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用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领取到新报到证上下两联后,请务必将白色的下联(《就业通知书》)交给辅导员放在档案中寄出;档案已经寄出的,将报到证下联交给档案保管单位。

  

2.报到证抬头改为生源地主管单位

  

(1)首先参考《全国各省市区生源地主管部门一览表》找到所属的生源地主管单位,并与当地人社部门联系,确认生源地主管单位名称。

  

(2)填写《毕业生要求户籍档案转回生源地申请表》或《博士后进站落户要求报到证回原籍申请表》,打印后手写签名,请辅导员签字。

  

【特殊情况】如已经签约外地单位,但要求回原籍的,需另外提供《单位不解决户籍档案的说明》或《同意该生户籍档案不迁入公司的说明》(无格式要求,须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2)校内申请手续:

  

学生须携带身份证、三方协议原件(粉色联)、原报到证(上下两联)到徐汇校区大学生俱乐部办事大厅(从第四食堂北边通道进入)就业窗口,现场办理《报到证打印申请表》。校内申请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受理时间地点见文末)

  

A.原报到证的下联如果在学院保管的档案中,可以联系辅导员取出;如果下联已经随档案寄出,应在大厅前台办理时说明。

  

B.如原报到证的抬头为原就业单位,现需要改派到另一单位,应携带好《解约证明》原件(含公司公章)。若之前办理校内重领协议书手续时将原件交到就业指导中心的,可以到大学生俱乐部办事大厅找回(一般学校只保留复印件)。

  

C.如抬头要求为托管单位,须确认三方协议上加盖托管单位公章,并办理时说明。

  

(3)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手续:

  

携带相关所有材料到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前台(冠生园路401号),现场申请打印报到证。(受理时间地点见文末)

  

【携带材料清单】:身份证、原报到证(上下两联)、三方协议原件(需留其中粉色联给前台备案)、《报到证打印申请表》、《解约证明》原件(无解约的不用)、博士或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答辩决议书(或者持复印件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用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领取到新报到证上下两联后,请务必将白色的下联(《就业通知书》)交给辅导员放在档案中寄出;档案已经寄出的,将报到证下联交给档案保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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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内容错误更改流程

  

  

报到证内容错误,一般涉及家庭户籍所在地变动、生源地主管单位变动、单位名称变动等情况。

  

1.学生事先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家庭户籍所在地变动的,需准备新的家庭户口簿高清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先通过学院辅导员联系校就业指导中心左边李老师右边修改系统数据(电话021-)。待平台数据更新完毕后,才可以到办事大厅办理报到证的修改。

  

(2)单位名称变动的需要单位出具相关说明函,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公司人事部门章。

  

(3)生源地主管单位变动的只需要提供新的生源地主管单位名称,不需要材料。

  

2.校内办理手续:

  

携带以上材料、三方协议原件及原报到证上下两联(无下联的咨询辅导员,如已随档案寄出请说明),

  

到徐汇校区大学生俱乐部办事大厅(从第四食堂北边通道进入)就业窗口,现场办理《报到证打印申请表》。

  

原报到证的下联如果在学院保管的档案中,可以联系辅导员取出;如果下联已经随档案寄出,应在大厅前台办理时说明。

  

3.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手续:

  

携带相关所有材料到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前台(冠生园路401号),现场申请打印报到证。

  

【携带材料清单】:身份证、原报到证上下联、《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博士或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答辩决议书(或者持复印件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用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领取到新报到证上下两联后,请务必将白色的下联(《就业通知书》)交给辅导员放在档案中寄出;档案已经寄出的,将报到证下联交给档案保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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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遗失补办和《报到证已打印证明》办理流程

  

学生和相关单位应妥善保管就业报到证。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规定,报到证遗失补办仅限毕业2年内,毕业2年后遗失,只能申请办理《报到证已打印证明》。

  

(一)报到证遗失补办

  

1.由原报到单位出具《报到证遗失情况说明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单位盖公章,经办人签字、说明情况;

  

2.该表拿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后,就业指导中心为该生办理《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如果报到证的其中一联遗失,需要携带另外一联;如果下半联已随档案寄出,需要和前台说明,在《报到证打印申请表》中备注并盖章。

  

3.学生携带所有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补办报到证。

  

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报到证遗失情况说明表》、《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博士或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答辩决议书(或者持复印件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用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领取新报到证,仍须把白色下联放入档案。

  

(二)办理《报到证已打印证明》

  

报到证于毕业2年后丢失,可以办理《报到证已打印证明》,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出具,一般情况下效力基本等同于报到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由原报到单位出具《报到证遗失情况说明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单位盖公章,经办人签字、说明情况;

  

2.该表拿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后,就业指导中心为该生办理《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办理已打印证明用)

  

3.学生携带所有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办理《报到证已打印证明》。

  

【携带材料清单】:身份证、《报到证遗失情况说明表》、报到证未遗失的一联(如有)、《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博士或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答辩决议书(或者持复印件到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用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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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学生须在办理完户口迁移等所有离校手续后,领取就业报到证。

  

2.学生领取报到证时,要认真检查,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校就业中心联系。

  

3.就业报到证分上下两联,上联(彩色联)由毕业生本人持有,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和办理落户手续的凭证,下联(白色联)是学院转寄学生档案的凭证,须放入学生档案中。

  

4.各学院应加强和完善就业报到证的签收管理,无论是报到证联(有色),还是通知书联(白色),各方都须妥善保存,切勿丢失。毕业生未及时领走的就业报到证,学院须完整保存,毕业班辅导员转带其他年级时,需做好交接签收手续。按照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到证丢失补办的申领要求,报到证丢失补办,须报到证单位提供丢失意见后,方能补办。

  

5.单位如无特别要求,毕业生应在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到单位(或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在报到过程中碰到任何问题,可以向校就业中心电话咨询。

  

6.申请落户上海的学生在落户审批前暂无法打印报到证。如部分单位人事部门要求带报到证入职,一可以用《户籍档案状况证明》代替(模版见下“阅读原文”),二可以用《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代替(须妥善保管,待落户审批后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撤销该通知单)。单位人事部门如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电话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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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其他就业相关手续和政策,请关注“华理就业领航号”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的“手续政策”菜单。

  

华东理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受理地点:徐汇校区大学生俱乐部一楼事务大厅(经四食堂北边通道进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13:30—17:00(非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值班时间和方式和根据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办公电话:021-未在校学生、已毕业学生如需进入校区,必须提前联系学院审批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邮政编码: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下午4:30(国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21-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就业手续相关表格,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或从左边公众号右边“手续政策”菜单——“资料下载”处下载

  

《毕业生要求户籍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申请表》《博士后进站落户要求报到证回原籍申请表》《户籍档案状况证明》《全国各省区市毕业生生源地管理部门一览表》《报到证遗失情况证明表》

  

阅读原文提取码为:cz0n

  

来自: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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