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2021新版上海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原文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上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原标题: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2021新版上海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原文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在促进新时代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完善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根据有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人才引进坚持以“城市发展导向”为指引,紧紧围绕上海服务国家战略、建设“五个中心”、打造“四大品牌”等目标,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实行条件管理,明晰分类;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日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市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房屋管理、税务、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高层次人才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三)高技能人才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第六条(申办材料)在本市“一网通办”系统中能够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核验申办材料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纸质申办材料。(一)《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凭证、学历学位凭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凭证或职业资格凭证;(三)就业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凭证;(四)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引进落户情形的个人承诺;(五)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相关产权证书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六)与申请条件相应的材料。
第七条(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对个人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第八条(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指定的经办机构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现场受理。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
第九条(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告知结果。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引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条(公示)审核通过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引进的人才,不予公示。
第十一条(户口迁移)经公示通过的人才,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十三条(左边法律右边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实施细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施行期限)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
推荐文章
- 黑龙江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黑龙江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 2022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最新政策,7年不一定能落户!这些要注意
-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公示5天
- 上海居转户VOL.102 | 失败案例汇总!这些“奇怪”的被拒理由,你占几条?
- 上海居转户资讯:退休金按户口所在地领取不公平标准是什么
- 上海明确居转户配偶落户政策 放宽落户地规定
-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同济大学研究生好考吗)
- 上海应届毕业生租房花销占工资的多少比例比较合适?
- 居转户复审多少个工作日
- 上海居转户审核步骤快速包过 上海落户审核快速包拿到
- 签了就业协议书还算应届生吗?这些关于应届生就业的知识点,一定要记牢!
- 居转户申请落户上海,到底有多难?
热门文章
- 原创最受海归欢迎的城市:除了北上广,还有这些地方!
- 不在户口所在地能不能办理出国护照?
- 创业政策上海海归落户政策
- 落户上海的条件
-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留学生办理上海户口需要多少钱
- mba是需要在入学前有单位签署合同确定去向的吗申请落户只要院校同意就能成功吗
- 王辉耀:遵循国际人才流动规律引进人才
- 2022上海入学关于居住证、积分、户口迁移的便民措施
- 上海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流程!2022最新网上信息填报攻略
- 上海 居转户 社保 个税
- 2016上海居住证落户新政策
最新文档
- 齐齐哈尔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齐齐哈尔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 黑龙江省2022年度面向清华大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 黑龙江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黑龙江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 黄浦第一房屋征收所逆势扩招 面向应届生提供100个岗位
- 黄浦应届生落户流程策略2022实时更新(今日行情)
- 黄浦应届生落户流程哪些流程(入选!2022已更新)
- 黄浦应届本科生落户代办 上海华孚教育信息咨询供应
- 黄浦区本科应届生落户政策
- 黄浦区高校应届生落户要求
- 黄欣伟:五个新城&自贸区可落户,从应届生到购房者有多远?
- 黄欣伟:应届硕士即可落“沪”,间接生产了房票
- 黄浦区2022年应届生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