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上海
留学生上海落户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8321065021

当前位置:政策资讯 > 上海居转户资讯 > 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粤出台博士和博士后新政

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粤出台博士和博士后新政

栏目:上海居转户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2-08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上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生力军。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实现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流得动、服务好”,集聚一大批优秀拔尖青年人才,为实现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

  

1.加大博士和博士后培养支持力度。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每年资助博士和博士后200名,每人给予50万元生活补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项目应加大对博士和博士后的支持,其中自由探索项目中安排30%至50%专门面向未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的博士和博士后,并逐年扩大资助规模。

  

2.实施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每年选派200名优秀博士、博士后赴国(境)外开展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每年选派100名优秀博士、博士后作为访问学者赴国(境)外访问进修、合作研究,派出时间一般为6至12个月。

  

3.提高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标准。执行国家在站博士后日常经费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省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及中央驻粤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生活补贴由省财政负责,其余由各地财政负责。入选扬帆计划博士后扶持项目的,可同时享受上述生活补贴。

  

4.建立博士和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在粤东西北地区工作成绩突出的博士和博士后,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成绩优秀的,可直接认定为副高或正高职称。

  

二、创新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引进机制

  

5.吸引国(境)外优秀博士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优化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工作。省财政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为2年;出站后留在我省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6.吸引优秀博士和博士后来粤工作。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中央驻粤单位和部属、省属单位由用人单位负担)。对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由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对国(境)外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另给10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

  

7.支持企业引进博士和博士后。企业引进博士和博士后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扣减财政支持部分后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和博士后经费视同考核利润。对企业引进博士和博士后所发生的人才引进成本由财政按核定金额的2%进行奖补。

  

8.建立全球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招募机制。整合我省海外工作站点资源,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收集当地人才信息,发布我省人才政策和人才需求,举荐海外人才,省财政对每个人才工作站给予50万元建站补贴。打造离岸研发中心、海外孵化基地及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就地吸纳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举办海外博士、博士后招聘活动,加强人才政策宣传,开展与“一带一路”国家博士和博士后人才交流。每年面向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邀请100名代表来粤交流,每人给予5万元补贴。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