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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士后人才新政:关乎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

栏目:上海居转户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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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创新博士后人才集聚机制、加大博士后人才培养整合支持力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措施,鼓励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提高博士后人才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聚集“强磁场”的年轻博士后人才队伍。

  

《意见》特别提出实施“万名博士后人才集聚计划”,计划用5年时间集聚培养万名博士后人才。大力吸引优秀海外医生到江苏从事博士后研究,建立健全更具竞争力的优秀归国海外医生招聘引进机制,扩大国外博士后招聘规模。在国外高水平大学或国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40岁以下外国青年人才,列为外国高端人才(甲类)。同时,加大对企业博士后人才招聘和引进的支持力度。设站企业引进博士后人才所支付的住房补贴、安置费和科研启动资金,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基金,按规定可视为利润考核。企业引进博士后所发生的引才费用,优先从本单位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支付。首批申请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站和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设置单位的博士后年龄可延长至40岁。

  

对引进或离站后留在江苏的博士后,用人单位或当地财政可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享受当地高层次人才政策。

  

为提高博士后人才培养质量,“新人才政策”从博士后日常经费保障、提高科研创新项目质量、开辟事业发展渠道等方面,准备了一份真挚的“礼包”。

  

在博士后日常生活费方面,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博士后日常投入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及中央驻苏单位、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非活跃)经费,除国家每日安排的博士后经费外,由省财政予以支持。设站单位每日博士后经费由地方财政补助。

  

在博士后科研项目经费方面,拟选择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能跟踪我省发展前沿的博士后创新项目国际性学科,具有良好的研究和应用前景,每年都将由省财政出资,对推动学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创新开放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针对博士后群体反映出的不能参加职称评审、重复评审和低水平评审出站博士后职称申报、事业单位缺岗等突出问题,《意见》将博士后纳入可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类别,开辟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放宽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申报和评审岗位岗位任职限制。

  

为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博士后参与科技镇领导、科技副总等相关工作,定期召开博士后人才科技项目对接交流会,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

  

在完善博士后创新创业激励政策方面,享受国家和省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政策,加强博士后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励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鼓励博士后创业。各地创业载体(包括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等)将优先为博士后提供创业场所和服务,并按规定给予一定场地租金。鼓励社会资金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等形式,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创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

  

意见提出,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建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多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队伍。为提高服务效率,《意见》针对博士后公共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住房保障、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同时,加大博士后工作的激励和宣传力度,对博士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重点支持。每年评选出一批成绩突出、贡献显著的博士后,表彰为“江苏省优秀博士后”,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说,江苏是全国最早开展博士后工作的省份之一,博士后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江苏省博士后带菌者1420人,共招收培养博士后人;博士后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项,批准专利6712项;70%的博士后选择留在苏联,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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