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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条件-入户申请条件-积分入户条件

栏目:最新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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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情况

面积每满1平米计1分,最高不超过90分。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宅用房,按本人产权比例计分。租赁住宅用房不计分。本市有二套及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
年龄情况
是否加分的标准值从原45岁调整为40岁。 40周岁的计5分,每减少1周岁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婚姻状况
配偶系本市户口,办理结婚登记一年以上的,且一直维持该婚姻状况的计10分。
落户区域
申请落户江宁区加30分、浦口区加40分,申请落户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加50分。
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根据修订后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在南京申请积分落户,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注意:原来南京的积分落户办法,是要求“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如今由“2年内连续缴纳社保”变为“累计缴纳社保不少于24个月”,无疑是放宽了门槛。
在南京连续居住已达2年,计24分
按照办法,南京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其中基础指标变为2项:参保情况和连续在南京居住年限。
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分值按三个缴纳时段区别赋分
已达24个月的,计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24个月,已达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8分。
居住分值按三个时间段区别赋分:
连续居住已达24个月的,计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24个月,已达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8分。留学生落户上海
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
在南京积分落户的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指标。
如果达到100分了,这样可以办理申请积分落户
办法明确,申请人可登陆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收到申请材料后,承办人员应当当场查验。材料齐全的,应当立即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故意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当年申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依法取消因落户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
积分落户情况
积分落户的落户指标实行总量控制,进行动态调整,不预设具体落户分值。总量指标由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局根据杭州市区人口发展状况、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等综合拟定年度积分落户指标,报市政府批准后,将在中国杭州、平安杭州等网站公布。
积分落户分值划定在130分以上,共有11129 名申请人获得落户资格,占总申请人数的46.7%。
积分落户Q&A
Q
A
&
Q:积分去哪里申请?
A:申请人可向各区或街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如果要申请积分落户的,可同时提交积分落户申请。
Q
A
&
Q:积分可以委托申请吗?
A:可以。委托办理积分申请的,需提供用工关系、监护关系及近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Q
A
&
Q:在国外或港澳台获得的学位如何积分?
A: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证书的,要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生户口
Q
A
&
Q:持多年前手工填写的《暂住证》也可以积分吗?
A:居住年限指标积分是由相关系统自动核算的,因早期尚未建立相关信息系统,该手工填写的居住证明无法被计入居住年限并积分。上海海归落户
如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核发的手工填写《暂住证》或其他形式的居住证件或证明,可在窗口申请时提供,也可在积分核定后,到各地异议受理窗口进行异议核查。
Q
A
&
Q:如果《临时居住证》《居住证》中断过,居住年限怎么算?
A:可以累积计算,每满12个月按1年计算,每满30天按1月计算,不满12个月的不计分。
Q
A
&
Q:社保中断过可以积分吗?
A:可以,社保按实际缴纳的月份计,补缴或外地转入的不计,重复参保的不能重复计。
Q
A
&
Q:期房可以积分吗?
A:不可以,期房还不能居住,不符合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积分条件。
Q
A
&
Q:一般企事业单位发的荣誉证书可以积分吗?
A:积分管理办法中所指的奖项荣誉主要包含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荣誉,获区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综合性荣誉的,可获相应积分。一般企事业单位发的荣誉证书不能积分。
Q
A
&
Q:申请积分落户时如何填写拟落户地?
A:积分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先后顺序确定,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提前确定拟落户地,以便在申请时准确填写拟落户地址。
提醒:1、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2、落户地必须是城镇住宅房,军产房、非住宅房、商业用房、集体土地住宅不予办理落户。
Q
A
&
Q:多个申请人积分相同时怎么排名?
A:出现积分相同时,以在本市居住登记时间长者为先;居住时间相同的,以社保积分高者为先;社保积分相同的,以基础分积分高者为先。
Q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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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符合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是否需要走居住证积分落户流程?
A: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仍可按人才引进政策落户,不需要走居住证积分落户流程。
Q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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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没有房子,一直住在朋友家里的如何落户?
A:积分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先后顺序确定。
Q
A
&
Q:亲属之间落户还可以投靠吗?
A:亲属投靠落户继续按原政策实行,不需要进行积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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