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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跑了一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想就应届生落户被撤销的事当面问个清楚。结果被前台一句“需要预约”挡在门外,连工作人员的面都没见着。
市教委的信访接待每周只有两个半天——周三下午和周四上午,而且每天限20个号。必须提前预约,现场取号才能进。门口贴了接待时间表,我拍了照。说实话,去之前就隐约觉得可能会被搪塞,还是没打电话确认就直接冲过去了,算是一个教训。

不过这一趟也把教委的申诉路径摸清了,一共三条:
线上渠道是上海信访官网,也可以通过“上海信访”公众号提交。邮寄方式最传统,材料整理好直接寄到大沽路100号就行。线下就是我今天尝试的这种,但预约是硬门槛,号源紧张,去之前电话联系是基本操作。
三条路摆在那里,能不能走到实质解决那一步,是另一回事。
今天也不是全无收获。见到了一位情况相似的应届生,聊下来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点——都不太适应体制内的氛围,都因为女朋友留在上海,骨子里也都有点“认死理”的劲儿。
这种劲头,往好了说是较真,往不好听里说大概就是“杠精”。但如果回看过去那些曾被视作理所当然、后来被废除的制度——收容遣送、劳动改造、流氓罪——哪一个不是因为有大量愿意不断上诉、反复维权的人,才最终被推动改变的。一个人穿得花哨点被判刑,冲姑娘吹口哨被定罪,这些今天听起来荒诞的事,当初可是真实存在的。制度进步从来不是等来的。
回到落户这件事本身。应届生“不履行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撤销申请”,加上所谓的“一年服务期”,都是今年首次出台的政策性规定。这里面的问题,我短时间就能列出一串:
政策性问题密集到让人不安。作为政策性规定,它是否违反了上位法?强制劳动者服务一年,法律依据是什么?“情节严重”谁来认定,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判断,还是教委或市公安局说了算?单位提出撤销申请,是不是一定会被批准?如果户籍真被撤销,依据的具体条款是哪一条?撤销之后户口怎么办,农村户籍还能不能原路迁回?退一步说,即便劳动者并非为骗户口而来,一旦进入撤销程序,征信会不会受影响?
目前这些问题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答案,更不用说解决方案。法律文件天然滞后,跟不上实践里冒出的复杂情况。普通人能做的确实有限,但既然亲身撞上了规定里不合理的地方,至少该做点什么。要么推动制度往更合理的方向调整,要么让后来的人提前知道坑在哪里,别重蹈覆辙。
今天还看到另一群维权的人,大概是讨薪的农民工,每人手里攥着白色横幅,排队走向市信访办。结果不清楚,我拍的照片后来删了。
作为法学出身、刚踏入社会的法律工作者,我是真心希望制度能越来越好,也愿意为此做点实际的事。不是要争谁对谁错,只是觉得撤销户籍不合理,上征信更不合理。我要想办法避免这种情况落在自己头上,也不想看到它落在更多人头上。
有类似经历的同学可以联系我。人多力量大不是空话,集思广益也是真的。有些事一个人扛不动,一群人未必撬不开一条缝。